本报讯(记者刘薇)王某倒车时未顾及车后方,将一名同事撞死。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王某曾因盗窃罪入狱,2002年刑满释放。
今年3月,他到顺义区一家商贸公司工作,与刘先生都是该公司开挂车的司机。没几天,因刘先生请假,王某暂时驾驶刘先生的车。3月中旬,刘先生休假回来,公司调度员让王某卸货后将车还给刘先生。当晚,王某本打算往仓库内倒车卸货,结果遇到另一辆挂车也要进仓库,他便将车向后倒了一下给该车让路。倒完后他发现,车尾部竟然挤着一个人。经调度员查看,被挤的人正是刘先生。急救人员赶到后,刘已死亡。
王某被公诉后,刘先生的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某和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00万余元。后经法院调解,公司和王某赔偿了家属近50万元,保险公司则赔偿了20万元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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