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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早使集体协商成为法定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30日03:06  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讯】(记者 包力 通讯员 彭宇飞)昨天下午,市委召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座谈会,市人大内司委和法制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两新组织工委和市总工会围绕劳资双方集体协商、实现互利共赢,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进行座谈,并就《深圳市集体协商条例》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思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陈彪,市政协副主席钟晓渝出席了座谈会。市政府办公厅、市总商会、市企业联合会、市台商协会、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香港工业总会的代表和企业代表、基层工会代表以及专家学者、法律人士参加了座谈会。市人大内司委作了《深圳市集体协商条例》立法说明,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同信作了《深圳集体协商立法的必要性及其任务》的主题发言。

  张思平听取了各方的发言后表示,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最大的和谐。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途径。我们应该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统一共识,加快推进该条例立法进程,使集体协商尽早成为法定行为。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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