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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假币被骗“受害人”报案被拘

  广安市岳池县两名女子想钱想疯了,本想花1万元购买能顺利通过银行验钞机的5万元假币,买来的却是一箱废报纸。两人以“受害人”的身份到公安机关报案时,她们却没“走脱”:警方以涉嫌购买假币将二人刑事拘留。

  陆某与何某是邻居。8月初的一天,陆、何在岳池县城一家大众舞厅跳舞时,认识一位中年男子。11月中旬的一天,这名男子告诉陆、何他是销售假币的,但他的假币仿真度极高,即使验钞机都无法检查出来。

  第二天一早,陆、何来到与该男子在县城一家银行门口见面,男子掏出4张面额50元的钞票,说这是他销售的假币,像真的一样。该男子拿出银行卡交给陆、何,叫她们去柜台把这200元存进银行卡里。两人战战兢兢去存钱,4张面额50元的钞票顺利通过了验钞机。走出银行后,该男子问陆、何要不要高仿真的假币,兑换比例是1:5。陆、何两人商量后各自回家拿5000元准备购买假币。

  当天下午,3人在约定的步行街交易,男子将一个密码箱装交给两人,并说:里面装了5万元可以瞒过银行验钞机的假币……现在不要打开,因为这里是闹市区,以免被别人抢劫。

  陆、何把将密码箱带回家,打开后才发现里面装的全是报纸。她们发觉被骗后,赶紧到公安机关报案。陆、何没有想到的是,她们马上被警方刑拘了。

  “搞错没有,我们是受害人,怎么把我们拘留了。”陆、何顿时懵了。办案民警告诉她们:“根据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你们购买的假币属于数额较大,涉嫌购买假币罪……当然要被刑事拘留。”

  “那顺利通过银行验钞机的4张面额50元的钞票,本来就是真币。”警方还告诉这两个“冤大头”:这明显是个骗局,既然那名男子“仿真币”能在银行存储,他又何必把假币卖给他人,让自己吃亏呢?

  目前,警方正在加大力度追查贩卖假币的那名男子。汤志斌华西都市报记者汪仁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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