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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讯(记者 肖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开征多年来仅对我国公民和内资企业征收的历史即将结束。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地税局获悉,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成都市地税局将在纳税人学校免费开办《变化中的涉外税收新政策》课程,为纳税人解读新政。开课时间为201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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