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莫让禁发黄段子也成了“段子”

  近日,《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经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规定称,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所谓黄段子,多为插科打诨的情色故事与笑话及图片,在手机之间流传甚广。对女性而言,黄段子显然是缺少起码的尊重,甚至构成骚扰。然而,是否将其列入是对女性的性骚扰,从动机上看,取笑、调戏居多,因而存在一定争议。而济南颁布的上述规定将其列为性骚扰,予以禁止,本意是值得称道的。然而,从相关条文来看,“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仅仅是对方式作了界定,至于什么内容才算是性骚扰,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才该受到追究,由谁追究,显然还需要加以进一步明确。否则,这样一个法规缺少了可操作性,实质上并无助于对遭遇色情信息性骚扰妇女的保护。如此,禁发“黄段子”是否也会沦为一个“段子”呢?□木须虫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