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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两起醉驾案判决结果差别巨大引争议

  日前,江苏淮安、南通两地法院分别对两起“醉驾”致人死亡案作出判决。

  淮安市民杜军(化名)酒后“醉驾”致三死一伤,淮安市楚州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7年;南通市民陆毅(化名)酒后“醉驾”致一人死亡,南通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无期徒刑。法院审理后认为,陆毅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处罚逃逸,致受害者申明因颅脑损伤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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