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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的信早到15天 或许就能救哥哥

  

妹妹的信早到15天或许就能救哥哥
《提煤气罐到“嫌犯”家要人》追踪

  “今天见不到袁刚,或者听不到我妹妹的声音,我就不走了!”8月31日晚,青羊东二路某小区袁刚家中,34岁的李向一手提着煤气罐,一手拿着打火机,对袁刚家人大吼。4天前,李向的妹妹杨英失踪了,他认为是袁刚绑架了妹妹,便上门要人。警方及时赶到,阻止了李向。

  昨日,金牛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认为李向的行为已构成爆炸罪(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哥哥辩称:伤害自己只为找妹妹

  上午10时36分,戴着黑框眼镜、穿着黄马褂的李向被法警带上法庭。上午10时40分许,庭审开始。公诉机关认为,李向以随时引爆液化气罐的方式威胁袁刚家人,对周围住户及整个居民小区构成严重威胁,应当以爆炸罪追究李向的刑事责任。“我拿的是小型液化气罐,当时我让所有人都离开房间了,我只是用伤害自己的方式来取得妹妹的消息。”李向辩称,自己对袁刚家人并没有恶意。

  妹妹回音:2个月前写信“报平安”

  “杨英写信回来了,报了平安。”庭审后,李向的母亲杨阿姨告诉记者,9月中旬,杨英曾写了封信回来,其中有2页纸是写给哥哥的。“大意是让哥哥放心,她自己会照顾好自己。”

  杨阿姨曾委托西安路派出所民警把信带给了李向。“杨英让哥哥好好改造。”民警证实确有这封信,他们也转交给了李向。

  金牛法早报记者胡莉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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