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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惩处哄抬价格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30日08:01  新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修改。

  会议指出,最近,国务院出台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若干政策措施,取得了初步效果。这些措施主要是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同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着眼于发展生产、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

  针对当前价格秩序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依法严厉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有必要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改后的规定草案将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作为惩处重点,加大了处罚力度。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煤电油气价格趋稳

  在有关部门多次出手稳定价格之后,各地电价、气价的上调势头被暂时止住,煤炭价格趋于稳定,成品油调价可能缓行。

  目前,我国仍采取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主要是与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部分产品、服务,如水、电、油、气等。

  今年6月1日起,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各地天然气涨价大幕拉开。沈阳、长沙、合肥、兰州、北京等地陆续召开听证会,计划上调燃气费。但在通胀压力下,此前多个酝酿上调天然气价格的地区已紧急刹车。

  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再次发文,要求各级物价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清理和取消不合理的涉及企业生产与群众生活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和不合理的价格,缓解企业生产成本增支和群众生活费用增加的压力。有消息称,宁夏、河南、广东、海南等地纷纷明确,年内不安排出台调价项目。

  而一直由政府掌握价格涨跌的成品油价格,近期又到了调价窗口,但业内预计此次调价很可能“难产”。业内人士表示,近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相关部门接连发文要求稳定物价、加大供应,调价的可能性不大。而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承诺全力保障柴油供应,社会高价油已有所回调,“柴油荒”蔓延局面也有所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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