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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司“打龙袍”法律很受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30日08:48  燕赵晚报

  

有司“打龙袍”法律很受伤
图/王成喜

  2008年,山东德州乐陵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的一二把手因环境事故,被以环境监管失职罪公诉,后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但免除两人刑事处罚。至今,张国双、董艳霞一直留任原职。(11月29日《山东商报》)

  法院对一二把手作出有罪判决,但是两人的乌纱帽却没有摘下来,德州乐陵市环保局上演一出现代版的“打龙袍”。只是象征性的有罪判决而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行动,岂不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有道是:失职有罪免刑罚,无伤痛痒仍坐衙。责任追究制度剑,何人执掌深藏匣?文/淡烟清荷诗/丰唇夜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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