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番乔装打扮后,竟冒充起国家公务员,一年时间内先后作案10余起,骗取钱款达20余万元。
汪某是潜山县梅城镇人,为儿子就业的事,他伤透了脑筋。10月30日,汪某偶遇了潜山县槎水镇40岁的汪大山(化名)。汪大山得知汪某的苦衷后,竟自称潜山县地税局工作人员,可帮助其子找一份体面的工作。汪大山后以找人帮忙要送钱为由,骗走汪某6000元。
汪某在随后的几天,总是联系不上汪大山,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于是在11月8日上午报案。接到报案后,潜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梅城责任区刑警队迅速开展侦破工作,并于当晚将犯罪嫌疑人汪大山抓获归案。
警方经审讯查明,2009年10月至2010年 10月,犯罪嫌疑人汪大山冒充潜山县地税局、法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谎称是有关领导的亲属、熟人,以帮助发包工程、单位招干、办事办证、疏通关系为借口,招摇撞骗、诈骗他人财物,作案10余起,骗取钱款达20余万元。
记者昨日获悉,犯罪嫌疑人汪大山已被刑事拘留。本报记者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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