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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外卖还要交“进场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30日09:26  新安传媒网

  昨日,在合肥经营快餐生意多年的何先生遭遇了一件新鲜事。当他前往香港广场写字楼送外卖时,被物业告知需要办理出入证,否则就不能送餐上楼。出入证每月要缴纳100元费用,对方说这是为了保洁等开支需要。

  昨天中午,何先生前往香港广场送外卖。走进大楼后,他被物业人员拦了下来。对方表示要上楼必须办理出入证,每月缴纳100元费用。何先生的外卖店是小本经营,每月额外支出100元不划算,何先生拒绝了该要求,他只能打电话给顾客,要求对方下楼领取。

  “顾客要外卖就是图个省事,要他们下楼拿肯定影响生意。但我宁愿不做这生意,也不愿交进场费。”何先生说,他早中晚送往香港广场的外卖最多也就10份。物业以保洁为由每月收取100元,实在说不过去。

  记者以快餐店老板的身份对合肥市繁华地带的几家写字楼进行了电话调查。香港广场物业前台的蔡姓工作人员介绍,快餐店进楼送外卖无疑增加了保洁压力,为此,物业根据快餐店规模,每月收取不等费用,最少的100元。“已经有快餐店缴过费,我们要保证他们的利益(意即交了钱就可以保证生意)。”

  天徽大厦物业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给出了类似的回答:“控制进楼快餐公司的数量。”他介绍说,考虑到电梯紧张等各种原因,每月向快餐店收取300元费用。这一不成文的规定已经实行了很长一段时间,目前有3家快餐公司如期缴纳费用。另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来办证不需要带什么证件,把钱带来就行,物业会开收据。不过,在记者调查中,另外2家位于繁华地段的写字楼并没有这项收费。

  此举变相剥夺消费者权利

  “快餐店是为我们业主服务的,物业在没有提供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不应该再向快餐店收取费用。”在天徽大厦内办公的田女士认为物业这样做太霸道。合肥市物价局房价处张主任表示,写字楼的物业收费是市场调节收费,由物业和相关方面自行约定。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的袁维平律师认为,并没有法律法规对写字楼物业这种做法给予支持。一般来说物业已经向业主收取了物业管理费,就有义务保障业主的财物安全和环境卫生。物业通过收费设门槛,变相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容易导致商家的不公平竞争。

  本报记者李国珍

  交钱就可以保证生意

  不交钱不能上楼送餐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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