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有图有真相 重庆城管执法须全程录像或拍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30日09:3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11月30日消息(记者吴新伟)重庆市市政委针对近期网上曝光的城管野蛮执法、暴力执法事件,制定了城管执法20条新规,要求执法过程必须全程摄像或照相。

  市政委执法处负责人说,全程照相和摄像,可以让城管执法的“证据”向交巡警执法看齐,完备的证据是执法的依据,镜头面前的城管执法本身,也会更规范些。“我们也遇到过城管正常纠正摆摊并未动手,而摊贩忽然称城管打人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有摄像机在,这样的情况可能就会变少了。”

  目前,除了要求城管执法摄像和照相之外,市政部门还开始使用顶部带有专用摄像头的执法车,在道路上摄下主次干道的摆摊设点状况,确定哪些地方应该重点整治。

  20条新规内容包括十项禁止:禁止语言粗暴、动作粗鲁;禁止协管员单独上街执勤、执法;禁止滥施处罚,罚人情款、态度款;禁止占用、挪用和毁损当事人物品;禁止徇私枉法、假公济私、泄私愤;禁止在执行勤务期间饮酒、猜拳;禁止接受妨碍执行公务的宴请、馈赠;禁止非工作场所处理案件;禁止非因公着装外出办事;禁止散(发)布有损城管形象和社会稳定的言论。

  七项严格:严格执法着装;严格队容风纪;严格执法用语;严格行为举止;严格执法装备使用;严格执法行为;严格队伍教育管理。

  三个必须:执法过程中必须全程录(照)像;执法时,必须由干部、骨干(正式队员)带队;一旦发生执法纠纷,必须第一时间报本单位分管领导和本级党委、政府,以及市市政委。

  新规中首次提到了“禁止散布有损城管形象的言论。”市政委执法处谭处长说,有的城管队员,因为在执法过程中不顺利,事后说出一些不负责任的话,这对于城管整体形象来说,相当不利,“如果大家都觉得当城管是个不讨好的事儿,这样的情绪蔓延开来,可能会成为消极的传染病,这个城市如果没有城管,可能街面的脏乱差会变严重”。

  在上周市市政委举行的“市政开放日”活动中,有的市民肯定了城管执法,认为城管的形象确有“黑猫警长”的一面,不过也不能“妖魔化”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