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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回应影著协收费:要考虑使用者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30日12:1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30日电 今天,国新办在京就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等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副署长阎晓宏回应了记者提出的中国影著协将在网吧和长途客车上收取影片的版权费提出的问题,他表示,支持影著协依法开展收费工作,同时希望影著协充分考虑使用者的实际情况。

  阎晓宏说,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作品要取得权利人的许可,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一些对权利人的权利限制,比如用于教学、研究、学习、家庭娱乐、朋友聚会等12种情形属于合理使用,超出这个合理使用范围的,使用作品应该取得许可,并且支付相应的报酬。因此国家版权局支持影著协依法开展收费工作,同时也希望影著协充分考虑使用者的实际情况,与使用者多商量、多沟通。这个问题类似于前几年的卡拉OK的收费,权利人和使用者都会更加理性地处理和看待这个问题,处理好这个问题。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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