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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活农产品车辆进沪明起免收通行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30日13:00  新闻晚报

  □记者 劳佳迪

  晚报讯 11月20日,国务院发布“稳定物价16条”,22日至26日五天内,国家发改委以九个通知为标志接连打出调控物价组合拳。昨日,记者从上海市发改委获悉,为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建设交通委又发布了 《关于对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的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省市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在进入上海的道口免征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上海“菜篮子工程车”免征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上海各条高速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通知》同时明确,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级价格检查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通知》规定的依法进行查处。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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