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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9名省级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来京“打擂”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30日16:1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1月30日消息(记者 孙莹)第二届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暨优秀检察官业务竞赛于12月1日在北京拉开帷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及铁路运输检察院选送的69名侦查监督检察官将在为期两天的赛事里角逐“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荣誉称号。

  什么人可以参赛?

  “参赛选手是全国侦查监督干警中的佼佼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负责人介绍说,为确保竞赛的高效、公正,政治部和侦查监督厅成立了竞赛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组织委员会先期对各省报送的选手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审查。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必须获得过省级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称号,从事侦查监督工作两年以上,担任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熟悉侦查监督业务,近两年办案数量超过其所在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人均办案数,并办理过全国或者当地有影响的案件,所承办的案件无一错案,未受过刑事处分和党政纪律处分。

  考察选手什么能力?

  “竞赛环节设置简单,但试题内容囊括了侦查监督工作各方面业务。”该负责人介绍说,“在侦查监督实务比赛环节,选手们将根据考场提供的案卷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制作完成《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这轮比赛重点考察选手侦查监督工作的综合业务能力,包括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分析案件的能力,以及履行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项职责及文书的制作能力。在案件汇报与问答环节,选手将以多媒体形式进行现场案件汇报,并回答评委的提问。这一环节重点考察选手的案件汇报能力、现场应变能力、逻辑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与上届比赛有何不同?

  本届竞赛在奖项设置上与第一届有所不同,分别设立了“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提名检察官”、“全国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全国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提名”等荣誉称号。此外,组委会还将对在前期业务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5个省级检察院授予“组织奖”。

  侦查监督厅负责人指出,作为全面提高侦查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每三年开展一届业务竞赛活动意义重大。一是通过竞赛前期的业务培训,使全体侦查监督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二是通过全员参与竞赛,涌现出了一批精通法律、熟悉业务、执法规范、作风过硬的专家型人才;三是通过竞赛向社会展示了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干警的风采,提升了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队伍的整体形象。

  据悉,第一届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暨优秀检察官业务竞赛于2007年12月5日至6日在京举行,有10名参赛检察官和56名参赛检察官分别获得“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和“全国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荣誉称号。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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