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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开业一月门口就被围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1日01:14  金羊网-新快报

  经营者状告施工公司索赔11万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李慧 报道 前天下午,曾在白云区梅花园地铁站开餐馆的夏先生状告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索赔11万元一案在白云区法院开庭审理。

  夏先生称,2007年1月,他投资装修的湘菜馆开业刚一个月,生意刚有点起色,因为地铁施工,餐馆门口被围蔽,餐馆没有生意,他苦苦支撑了一年,一直是亏损,后来连房租都交不起,餐馆的设备都被抵押还债,只好和业主终止租赁合同。

  夏先生认为,地铁施工是市政工程,作为老百姓他很支持,可是施工过程中能否提前告知附近的群众,要是早知道这一带会在2007年2月围蔽起来三年,他就不会投入几十万元装修餐馆并在这个时候开业。餐馆因此关门两年后,地铁公司才在2009年支付了36万元的补偿,但是只支付给业主,没有考虑租户的损失。如果补偿早一些支付,他的餐馆也不至于支撑不下去。

  对于夏先生的索赔要求,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一方昨天答辩认为,地铁方已经支付了补偿,而且地铁施工没有违反规定,围蔽施工全部有审批文件。据此,地铁方拒绝夏先生的索赔要求。

  昨天庭审没有当庭宣判。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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