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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张北矿原矿长受贿案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1日01:27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淮南11月30日电(记者 吴贻伙 通讯员 王来勇 赵春燕)安徽省淮南市张北矿原矿长金川受贿一案,今天在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34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金川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先后收受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十三工程处王鹏等九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34万元,并在矿山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记者从起诉书中看到,早在2003年,金川就收受了人生中第一桶“不义之金”,其在担任淮南市矿业集团顾桥矿项目副经理兼总工程师期间,承揽土建工程的承包商就送给他1万元。仅仅自其任矿长至案发的这六年间,他就收受多家公司贿赂款达128万元。最多的一次为50万元,最少一次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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