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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用水要对超出部分加价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1日01:33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邢程)我省是典型的北方内陆缺水省份,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仅为全国人均水平的三分之二,同时用水方式粗放,浪费问题严重。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省制定了《吉林省节约用水条例》(下称《条例》),今天起施行。

  《条例》规定,利用再生水的,应当给予价格优惠。具体收费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加节约用水的投入,对采取节约用水措施投入较大且成绩显著的,给予适当的补助和政策支持。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条例》规定,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用水户应当按照批准的计划指标或者用水定额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的,对超过部分按照累进加价的办法加收水费。

  收取的超计划加价水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另外,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和取水计划执行。

  锅炉冷凝水和空调冷却水的排放是一个难题。《条例》指出,用水户的设备冷却水、空调冷却水、锅炉冷凝水应当循环使用或者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直接排放冷却用水的,按其工艺设计最大排放量削减用水计划。

  现在,绿化漫灌仍是一种传统的灌溉方式。在《条例》中有了新的规定,城市园林绿化应当采用滴灌、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采用漫灌等耗水量高的灌溉方式。缺水地区园林绿化应当选用耐旱型花草树木,限制大规模景观用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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