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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晚,在电子科大南苑,17岁男孩郑某从一女子处抢得1部白色手机和30元现金,被警方批捕。
昨日,成华检察院根据对其进行的品格调查,认为郑某“品德良好”,决定对其不予逮捕,并联合公安、社区对其进行1年的帮教,要求其每周到社区进行不少于4小时的义务劳动。这是该院实施的首例帮教。据了解,11月11日,因为没有按时做饭,郑某和父亲争吵后赌气离家,下午回家又被父亲撵了出去,实在太饿了,才犯了错。成华检早报记者侯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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