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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被查 副镇长两次退还赃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1日07:46  华龙网-重庆商报

  百万赃款借行贿人吃息10万后续报道

  本报讯(记者 杨兴云)继沙区国土局科员刘勇被判刑后,由此案挖出的沙区中梁镇原副镇长邱国全受贿案,昨日在沙区法院开庭审理。

  沙区检察机关指控,邱国全受贿数额共计人民币15.5万元。案发后,他退回了全部赃款。考虑到邱国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归案后检举他人犯罪,查证属实,系立功。因此,建议法庭对邱国全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8年。法庭上,邱国全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今年47岁的邱国全,从2005年8月开始担任中梁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负责分管城建国土、森林防火、林业等工作。2009年10月调整为负责国土、规划、城建城管等工作,其中包括违法建筑的整治工作。2008年,万某与郑某在中梁镇合伙开发小产权房“中梁名都”,为尽快得到政府批文,万某与郑某找到时任中梁镇副镇长的邱国全帮忙。

  邱国全交代,2009年4月,郑某开车送他回家。下车时,郑某递给他一条用黑色塑料袋包起的香烟,叫他拿回去抽。邱国全回家拆开一看,是一条崭新的“中华”烟;当他打开烟盒时,发现里面全是一百元面值的人民币,整整5万元。

  今年5月,郑某被刑拘。因害怕被其揭发自己受贿的事情,邱国全将5万元如数交还给了郑某。此外,今年3月,庆丰山村的蒲远辉违规建设厂房被要求拆除,邱国全打招呼后,厂房没被拆除。蒲远辉送了1万元钱感谢费。7月,邱国全听说区里在调查中梁镇有关干部,于是,将这1万元钱还给了蒲远辉。

  鉴于案情重大,法庭将择日宣判。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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