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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收到假钞没交 男子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1日07:46  华龙网-重庆商报

  

被骗收到假钞没交男子获刑
刘君持有的假币通讯员 蒲昌迅 记者 徐元宾 摄

  本报讯(记者 徐勤 通讯员 蒲昌迅) 去年3月,刘君(化名)遇上了一件倒霉事儿:他被人以一万元假钞换走1900元真钞。紧接着,这叠假钞,又给他带来了牢狱之灾。昨日,荣昌县检察院透露,刘君因涉嫌持有假币罪,被检方提起公诉,并被判刑7个月。

  服务员打扫房间发现假钞

  去年3月25日上午9点过,荣昌某旅馆的清洁工刘大姐像往常一样,为顾客整理房间。在折叠511房间的被子时,一叠用胶圈捆起的百元大钞掉在了地上,刘大姐迅速拾起,并马上交到了总台。

  工作人员拿到钱后,欲当面清点钱。但是,这叠大钞一放上验钞机,就发出“嘟、嘟、嘟”的叫声。工作人员认真验看后,发现这叠百元大钞全是假钱,共计100张,金额有一万元。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将这些钞票交到中国人民银行永川中心支行鉴定,结论是这100张钞票系2005年版高仿真假人民币,予以没收。

  男子遇“丢包计”得到假钞

  假钞是谁的?民警调查发现,3月24日晚上,住在511房间的客人是一男一女,一早退房离开。警方通过多方调查,最后在昆明找到了当晚入住511房间的男子——刘君。

  “我太霉了,都是贪念惹的祸”。在检察官提审刘君时,他交代称,自己是成都人。去年3月23日晚上,他在成都家里吃完晚饭后,去街上买水果时发现,一个30多岁的女人,将一叠100元面值的钞票掉在了地上。他上前刚捡起,就被人发现。对方提出,见者有份。两人一番讨价还价后,他给了对方1900元。

  “当时我想,自己还是赚了。”刘君说,拿着钱,他立即跑回家,躲进卫生间数钱。刚数了几张,他就发现钱有问题,并意识到,自己中了“丢包计”。

  喝麻了把“钱”落在旅馆

  刘君怕被老婆吵,下楼将钱藏在了私家车里。24日,他们开车从成都到了荣昌表哥处。当晚大家喝了几杯酒,刘君感觉有了醉意。随后,他和妻子在当地一家旅馆住下。他怕“钱”被偷,到旅馆前,他便悄悄将其放进了老婆挎包里。后来,他发现“钱”不见了,猜想可能掉在了旅馆。但想到是假钱,他也就没在意。

  刘君还交代,他只想保管那笔“钱”,没想拿去用,更没想到,会因此受到牵连。

  去年8月,检方认为,刘君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持有假币罪,并将他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君认罪态度好,且假币已被没收,遂判处了他刑期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检察官说法

  持有假币罪 携带假币4000元以上就够格

  昨天,据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毕赛男介绍:持有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对其实际支配和控制,数额较大的行为。金额在4000元以上的,就应予立案。

  在量刑方面,我国《刑法》规定,对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假币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本案中,刘君虽然是在被骗情况下获得的假币,但是,他明知手中的钱是假钱,却没及时上交当地银行或警方,而是私自保管,根据规定,他的行为就构成了持有假币罪。

  主城最大体育中心昨开工

  本报讯(记者 何恒)昨日上午,主城最大的体育中心——沙坪坝区体育中心在井口镇南溪村动工。这个投资总额达12亿元的体育中心在2012年竣工后,不仅将吸引国家摔跤队等运动队常年入驻训练,还将经常举办洲际、国家级赛事。

  据悉,沙坪坝体育中心建成后将是目前主城最大的体育中心,除了可容纳3万余人的体育场外,还有可容纳6000人的综合体育馆、容纳2000人的游泳馆和体育培训中心等,占地面积达70多万平方米,已超过奥体中心。同时,中心内还准备建体育公园,将设置室外网球场、室外羽毛球场、室外篮球场、自行车道等。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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