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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逃过路费6万 司机判刑3年罚3万

  华西都市报讯(庹皓洛记者罗暄)隆昌货车司机刘某陆续偷逃过路费6万多元。昨日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

  据隆昌法院调查:2009年6月24日至2010年8月10日期间,司机刘某从成都市周边地区到重庆荣昌等地的过程中,采用在途中调换高速公路行车卡偷逃高速公路过路费62次,偷逃过路费共48520余元;采取在成渝高速公路隆昌收费站下站时,以垫钢板等方法减轻车身重量偷逃过路费共27次,偷逃过路费12980余元。2010年8月10日凌晨2时,公安人员在成渝高速隆昌出口,将逃费的刘某抓获。刘某补缴偷逃的过路费61580元。

  经隆昌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并已补缴偷逃的过路费,且积极主动缴纳罚金,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故作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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