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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定政府在编人员不得在中介兼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1日08:26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谢庆裕 通讯员/符信 胡燕妮) 昨日,全省开展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开展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的要求,对全省开展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副省长林木声出席会议并讲话。

  林木声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全面摸清市场中介组织的底数,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防治的重点对象,努力推动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取得实效。要通过治理,着重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理顺体制机制,着重解决中介组织规范运作的问题。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着重解决政府监管到位的问题。三是通过管理和服务,着重解决中介组织行业有效自律的问题。四是以诚信和公正为核心,着重解决中介组织诚信建设的问题。

  林木声强调,开展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建立各级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协调机制。二是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三是各行业协会和各市场中介组织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积极配合防治工作,为维护我省市场经济秩序作出贡献。

  笔者获悉,根据刚刚实施的《关于开展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政府和市场中介组织要做到“两个不挂,三个分开”。“两个不挂”:即机构不挂靠,任何市场中介组织不得挂靠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所属机构;干部不挂职,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得在中介组织兼职,也不得担任业务顾问等。“三个分开”:即业务分开,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严格规范政府将有关事项授权、委托或以其它方式转移给市场中介组织的行为,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中介组织招揽、指定业务或干预市场中介组织执业;经济分开,原来有主管关系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平调、借用市场中介组织的资产,原来没有主管关系的,不得以任何名义对市场中介组织进行投资或其它违规的资金扶持;场所分开,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与市场中介组织互相不得借用、租用对方的办公场所。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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