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记者 韩鲁东
通讯员 龙门
近日,盘龙区茨坝工商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茨坝办事处花鱼沟社区石关村内有一猪头肉加工黑窝点,于是对其进行突击检查,查获尚未加工的800余公斤猪头肉。
该猪头肉加工点位于石关村一栋面积约200平方米的民房内,执法人员除在现场查获未加工的800余公斤猪头肉外,还查获用松香加热后除去猪毛的灶台2个、冰柜1台、清洗猪头的铁皮桶12个。随后,执法人员将这些猪头肉装车运走进行销毁,并当场取缔该无照加工猪头肉的黑窝点。
据当事人杜宜友介绍,该加工点是2010年3月份租用的,但到目前还未办理相关前置手续和营业执照。该加工点所用猪头是从小屯生猪屠宰场的三宝公司购进的,他们买来猪头在这里用松香加热,进行拔毛处理后,再送回三宝公司并由公司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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