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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乘车新规在制造新的不公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1日09:13  生活新报

  魏英杰

  铁道部今日起执行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等新规定。该规定要求非动车组乘客迟到车票作废,持低票价席别车票的旅客不能在高票价席别的车厢停留。同时,儿童票身高标准提高10厘米。

  这个新规的做法令人咋舌。这么做既是单方面制定不利于乘客的退票规则,还等于是在人为划分普通列车乘客与动车乘客的不平等地位,进而涉嫌制造了新的社会歧视。这种漠视人权的思维不仅与时代格格不入,也暴露出了铁路部门的自相矛盾。

  以往乘坐普通列车,改签须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这已经被外界视为霸王条款。不料此番制定新规,甚至还不如以前的规定。乘客在列车上,出于各种原因难免在车厢内走动,这在以往并无限制,而如今却规定持低票价席别的乘客不得在高票价席别的车厢停留,这无疑又是一种特权思维在作祟。对此,人们不免要问:普通列车乘客或持低票价席别车票的乘客难道就低人一等?

  就此还不得不追问:铁道部制定这些限制性规定究竟出于何种考虑?这么做究竟有何用意?又想起到何种作用?

  这种将乘客区分为三六九等的做法,不由让人想起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发生于美国的民权运动。那时候,由于种族隔离制度,美国黑人虽然获得了自由,但在现实生活中依然未能取得平等的社会地位。当时美国南北各州在餐馆、旅社、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中按种族进行划线,白人和黑人各有自己的活动区域。为了打破种族歧视,当时的民权人士发动了罢乘运动,进而又发起“自由乘车”运动,最终在全国范围内打破和取消了种族隔离制度。自此后,“人人平等”等人权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成为现代社会一个公认的、稳固的价值观。

  铁道部新规和上述情况固然不可一概而论,但相关规定漠视平等原则、人为制造社会歧视的做法却值得警惕。

  退而言之,相关部门这么做或许只是出于一种商业上的考虑。在新规制定者看来,谁付的钱多谁就能享受更好的服务。这在市场社会中,可谓司空见惯,合情合理。问题就在于,铁道部是一个行政机构,而非商业公司。既然铁路运输的建设投资与运营来自于国家财政支出,花的是纳税人的钱,这就决定了铁路运输部门不能完全从商业化的角度,而应基于为纳税人服务的政府理念来进行运营与服务。换言之,铁路运输部门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必须更多考虑广大公众的利益,而不能完全依照市场化的原则办事——除非以铁路运输部门民营化、市场化为前提。

  无论出于何种考虑,新规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特别是基于铁路运输部门的特殊性质,这些做法不仅在有意或无意中制造了新的不公,伤害了乘客的尊严,而且严重违背社会平等的时代精神。一旦付诸实施,新规很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社会不满情绪,进而增加铁路运输部门的工作压力。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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