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被称为“硕士矿长”的淮南市张北煤矿原矿长金川受贿一案在田家庵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34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金川在担任淮南矿业集团顾桥项目部副经理兼总工程师、张北煤矿矿长、淮南矿业集团副总经理助理、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9家公司多则50万元、少则1万元共计18次贿赂,合计受贿人民币134万元。
庭审中,今年54岁的金川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法庭也未当庭宣判。据了解,金川是恢复高考后第一届大学生,具有硕士文化程度,先后参与或主持科研课题近10项,还拥有个人发明专利,曾多次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奖励。 赵春燕 本报记者 张安浩 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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