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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2010年7403万元奖励江西生猪调出大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1日12:35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南昌12月1日电(记者林艳兴)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今年中央财政安排的7403万元江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1月底已下发南昌县、新建县、南康市等12个县(市、区)。

      今年,江西省财政厅修改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坚持“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主要以统计系统公开发布的分县年数据为基础,对统计数据达到规定标准的县予以奖励。省财政要求生猪调出大县采取适度集中使用原则,资金安排应结合当地生猪生产实际,分清轻重缓急,科学筛选建设项目,确保实施一个成功一个。奖励资金不得用于新建栏舍和办公场所建设。

      江西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这笔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猪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生猪生产方面的支出,包括养殖大户购买种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贷款贴息,生猪防疫服务费用及保险保费补助支出,采用先进养殖技术等;生猪流通和加工方面的贷款贴息等支出;支持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自建基地、帮助合同养殖场(户、合作社)发展生猪生产,建设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改善加工流通条件等项目的支出;规范无害化处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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