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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感染者近七成“老板”不愿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1日12:35  法制晚报

  

艾滋感染者近七成“老板”不愿用

  今天是世界艾滋病日 最新调查显示 1877名受访感染者中 57.2%的人在就业等方面受歧视

  艾滋感染者近七成“老板”不愿用

  本报讯(记者王璐实习生高春洁)今天是第二十三个世界艾滋病日,但据最新调查显示,近七成企业管理者反对艾滋病感染者平等就业。

  昨天,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等共同举办“艾滋病与就业保护”主题活动,并发布《艾滋病就业歧视现状及其应对策略》的研究报告。

  该份报告通过调查1877名艾滋病感染者,描述了我国当前艾滋病感染者就业受歧视的现状。

  报告指出,被调查的1877名感染者中,有57.2%的人在就业、就医、保险、教育等方面受到明显歧视。

  企业管理人员对艾滋病感染者参加就业表现出更为严重的排斥心理。在总数200人的企业管理人员受访中,有65%的“老板”认为不应该允许感染者平等就业。

  一些企业管理者表示,即使艾滋病感染者能够正常工作,他们也不会雇用这样的“患有严重疾病的病人”进入企业。许多企业发布招聘广告明确要求“无艾滋病等传染病史”。

  此外,艾滋病感染者被同事边缘化。过半受访职工表示,不会和感染者一起参加娱乐活动或和感染者握手;超八成受访职工不会购买感染者生产的商品。

  记者发现,除了一些企业在招聘中对艾滋病感染者有歧视外,《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也对其有限制条款,这与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就业促进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规也存在差异甚至有矛盾的地方。

  长期从事反歧视公益诉讼的北京益仁平中心常务理事陆军表示,这种抵触现象其实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于2005年1月正式颁布实施。而《就业促进法》等都是在其后才制定生效的,因此,《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其实是过时了的,是需要修改的。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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