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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洗钱情报给陈水扁违规? 叶盛茂辩称是惯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1日14:24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2月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前“调查局长”叶盛茂遭控泄漏国际防洗钱组织的情报给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开审理庭。叶盛茂说,只要任何影响或违反台当局利益的事项,都须向陈水扁报告,这是惯例。

  据报道,叶盛茂被控于2006年12月间,接获国际洗钱防制组织艾格蒙联盟通报陈水扁家成员涉嫌洗钱情报后,将情报泄漏给陈水扁,且未向当时台“检察总长”陈聪明报告,遭控图利、泄密,一审遭法院判刑10年。

  台湾“高等法院”承审合议庭今天继续开审理庭,传唤两名台当局“调查局”前机要秘书徐绍武和郭秋熊出庭作证。郭秋熊说,台当局“调查局长”通常会将重大犯罪通报给台当局领导人,他当庭为叶盛茂求情,希望合议庭考量叶盛茂为台湾奉献多年,且是在执行职务的行为下,给他机会。

  叶盛茂说,只要是影响台湾安全或违反台湾利益的事项,都必须向陈水扁报告,即使是陈水扁家人相关事项也不例外。他说,历任台当局“调查局长”都依照惯例行事,不是只有他才如此。

  叶盛茂指出,他的报告对象是台当局领导人,这是他进入台当局“调查局”服务的40年中,根深蒂固的认知。他说,台当局领导人没有私事可言,只要是任何与陈水扁相关,他都会向陈水扁报告。

  但检察官当庭反驳,公职人员不是陈水扁的工人,必须依照相关规定做事,在没有相关规定依据下,将有关犯罪的秘密泄漏给陈水扁都是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审判长于庭末告知,下次庭审期定于12月29日,将继续传唤其他证人。(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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