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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制度研讨班在咸宁召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1日16:31  荆楚网

  

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制度研讨班在咸宁召开

  研讨班现场

  荆楚网消息(记者胡良才 通讯员袁明、曹永新)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始由“亡羊补牢”式向“未雨绸缪”式发展。12月1日,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制度高级研讨班在湖北咸宁召开。在为期3天的研讨期间,与会代表们将围绕如何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及开展专项预防和非公领域预防等重大实践课题开展深入探讨, 进一步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面深化、创新发展。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在严厉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不断加强预防工作。截止10月,全国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共结合办案开展典型职务犯罪分析28189次,提出预防建议34771次,被有关部门采纳29305件,提出预防咨询97345次,开展警示宣传教育84216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28375次。

  

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制度研讨班在咸宁召开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致辞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指出,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年度综合报告工作,是高检院应对反腐败斗争形势,进一步增强预防工作实效的创新举措,也是预防工作自身的深化和发展。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有利于提高检察机关预防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增强预防工作的主动性;有利于推动工作模式由“亡羊补牢”式向“未雨绸缪”式发展,根据分析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增强预防工作的前瞻性;有利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有准确把握,增强预防工作的专业性。近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发挥检察工作一体化优势和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开展预防工作,坚持预防工作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科学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预防厅厅长宋寒松在致辞时介绍,每年年底各级检察机关都要在广泛收集犯罪信息、深入开展预防调查,深刻剖析典型案件,加强预防对策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年度综合报告,对辖区内职务犯罪总体形势、规律特点、演变趋势等做出深度分析,针对职务犯罪发展变化的情况、趋势和易发多发领域、类型、部位等进行预警预测,并提出具有战略性、全局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预防职务犯罪思路、重点和对策措施的建议,提交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以增强预防工作综合效应。

  宋寒松指出,检察机关要着力实现预防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切实把推进惩治腐败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更新更高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高检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普遍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这是实现预防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的一项重大举措。

  

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制度研讨班在咸宁召开

  咸宁市委书记黄楚平致欢迎辞

  来自高检院反贪总局、渎检厅、中央国家机关、国有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的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各省级院预防处长、部分地级市党政机关领导、检察院主管检察长等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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