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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检察机关将展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专项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1日18:12  东方网

  东方网通讯员施坚轩12月1日报道:“上海检察机关要积极行动起来,投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对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上报并研究对策”。上海市检察院今天(1日)在参加高检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即对开展“专项行动”作出初步部署。全市各级检察机关检察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高检院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力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国内外影响较大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涉嫌犯罪案件不依法移送或者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的,要依法予以监督纠正。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依法督促相关部门移送并立案侦查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犯罪案件。

  上海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培龙要求,全市各级检察院要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批捕、起诉、查办职务犯罪等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市检察院将专门研究制订“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组成专门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对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要把专项行动与长期工作相结合,务求实效,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要选择重大有影响案件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舆论氛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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