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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首次被纳入赔偿机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2日00:00  兰州晚报

记者 王晓刚  稿件来源:

  本报讯 从12月1日起,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正式实施。昨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该法修改后涉及的国家赔偿范围和意义做了详细介绍。

  新修改的《国家赔偿法》使更多的案件能纳入到国家赔偿的范围。增加了国家给予赔偿的情形,将国家机关的虐待行为、放纵他人殴打虐待造成后果的行为及违法征收、征用财产列举在法条中,扩大了赔偿范围。明确了国家赔偿法律关系的主体,规定了赔偿请求人及赔偿义务机关权利义务的继承,同时首次将看守所列为国家赔偿义务机关。规定了法院国家赔偿的立案环节,要求法院在收到赔偿请求后,应向赔偿请求人出示书面的有日期和专用印章的收讫。对于拘留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时限的案件给予赔偿的范围,是超出《刑事诉讼法》规定期限的部分,而不是全部的羁押时间。增加了人身损害赔偿的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增加了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该法还规范了赔偿金的支付,明确赔偿义务机关收到赔偿金申请7日内向有关财政部门申请支付,财政部门15日内支付赔偿金。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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