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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建材企业被清除出我省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2日01:52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邢程)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省住建厅检查组对在建工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时发现一些问题。据了解,10月13日至11月5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了全省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专项检查,检查覆盖长春、吉林、延边、四平、辽源、白山六个地区,共抽查29项市政工程项目。

  有的项目苯板里掺沙子

  白山市鑫德西郡小区13#楼项目中,使用的白山市星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EPS板(又称苯板)中含有水不溶、酸不溶细颗粒,经检定为石英砂质物质,掺沙为3.7%。

  吉林省林业棚户区改造项目、三岔河林业局夹层(A-01)地块15#楼项目中,使用的吉林省加仁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EPS板中含有水溶性粉末,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定,硫化镁含量为9.9%,如按增重剂(MgSO47H20)计含量为20%;

  前郭县豪杰锦绣江南花园9#楼项目中,使用的松原市恒益保温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EPS板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定为掺杂沙子10%;

  长春市一小区使用的蛟河市鑫达新型墙体保温材料厂生产的EPS板,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定为掺沙13%。

  检查中还发现了其他问题。

  项目停业整顿 返工处理

  上述企业恶意造假、贩假,性质恶劣。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对上述四项目依法停业整顿,外墙保温工程全部拆除,返工处理。

  项目负责人停止执业1年依据规定,决定对松原正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三林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白山市鑫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浩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保温材料,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同时依据规定,对王安杰、孙镇山、马海坤、于菲等4位项目负责人,给予停止执业1年的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以上4人处单位罚款数额5%的处罚。

  监理公司被罚款依据规定,对长春市城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白山市建设工程监理中心、江源区中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前郭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责任,责令改正,处5万元的罚款;同时依据规定,对刘春秋、李淑梅、林庆峰、李兆兴等4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给予停止执业1年的处罚。依据规定,对以上4人处2500元的处罚。

  生产企业被清除出我省建筑市场对蛟河市鑫达新型墙体保温材料厂、白山市星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吉林省加仁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松原市恒益保温有限责任公司这4家生产企业,决定清除出吉林省建筑市场,企业及法人记入本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不良行为记录。对上述4家企业,将发函建议工商等部门进一步依法处罚。全省各级建筑质量监管部门及监理企业,要对全省已使用上述4家生产企业产品的建筑节能工程重点监管和全面排查,逐项检测,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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