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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养犬条例草案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2日02:28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上海12月1日电 (记者包蹇)上海市人大近日召开《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关于无证犬类管理和狂犬病防疫的话题,备受关注。

  条例中有关“无主犬只的处理”规定:经检疫不合格或者被收容之日起三十日内无人领养的犬只,由犬只收容所按照规定处理。此前的解读会上,上海市政府法制办高级法律专务刘剑表示:所谓的“按照规定处理”就是“捕杀”。此说法引发网友热议。

  条例明确: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等场所以及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但盲人携带的导盲犬除外。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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