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朱堂宗 通讯员 张东清)眼看就要过年,市民费某托人购得大批烟花爆竹存放于家中待售。不料,期间发生爆炸,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昨日,费某因违规存放大量烟花爆竹,被巴南区警方行政拘留。
11月29日16点30分左右,巴南区界石镇,一栋民房二楼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所幸无人员伤亡。随后,经公安消防部门现场勘查、取证发现,起火点位于二楼卧室南侧窗户下,起火原因是电气线路故障导致火灾。执法队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屋主违规存放大量烟花爆竹,与居住建筑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且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进行穿管保护。
昨日,根据有关规定,警方决定给予费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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