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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扯丢20克金手链 女子找对方索赔6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2日03:27  华龙网-重庆商报

  

打架扯丢20克金手链女子找对方索赔6000元
她的金手链丢了,怎么要我来赔哟?商报图形 徐侨唯 制

  本报讯(记者 王珏)今年7月,两女士因纠纷发生抓扯,其中一女士所戴的20余克金手链被扯丢了。为讨回损失,丢失金手链的女士将对方告上法庭。昨日,记者从南岸区法院获悉,金手链价值6147元。被告承担60%的责任,赔偿3688元。

  房屋漏水 两女士发生纠纷

  据了解,王国碧是南岸某小区的物管工作人员。今年7月26日,小区业主廖丽因自家房屋的烟道漏水,便来到物管办公室反映情况,王国碧当时正好值班,就接待了廖丽。

  王国碧说,廖丽当时情绪很激动,一边反映情况,一边开口谩骂。她上前劝阻时,廖丽将矛头指向了她。王国碧还称,廖丽被劝出办公室后并没有离开,仍一直站在门口吵闹着。不久,当她出了办公室,廖丽一把抓住了她,两人随后扭打起来。

  扭打过程中金手链扯丢

  当她们两人被围观的居民和物管工作人员拉开后,王国碧突然发现自己左手上戴着的一条金手链不见了。“平时我在左手上一直戴着一条金手链,事发那天也不例外。”王国碧称,这条金手链很可能在两人抓扯时被廖丽扯掉了。四处寻找无果后,王国碧决定找业主廖丽赔偿损失。据调查,王国碧这条金手链为足金,重20.49克,2002年时花1000元购买。按照现在的黄金单价每克300元计算,这条金手链已值6147元。

  将对方告上法庭索赔金手链

  向廖丽索赔无果后,王国碧一纸诉状将其告到南岸区法院。法院开庭审理中,原告方王国碧当时是否戴着这条金手链,成为整个案件辩论的关键。当小区居民和其他物管工作人员等3名目击者作证后,法庭采信金手链确实被廖丽扯掉并最终遗失。昨日,记者从南岸区法院获悉,该案已经判决,廖丽和王国碧各自承担60%和40%的责任,王国碧所损失的6147元,廖丽需赔偿3688.2元。

  法官说法

  被告挑起事端应负主责

  办理此案的南岸区法院法官认为,在该案中,廖丽首先挑起争端导致双方发生抓扯,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因此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不过,物管工作人员王国碧没有耐心服务,导致廖丽情绪失控。同时,王国碧对自己的贵重物品也没有尽到管理、收藏的义务。因此,双方在该事件中都有责任。因此,才最后做出了廖丽承担损失60%责任,王国碧承担损失40%责任的判决。(文中所涉人名均为化名)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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