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翁淑贤 通讯员 张学元)记者昨天从广州血液中心获悉,《广州市农民工及非本市十城区居民户口的城镇户籍人员积分制入户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规定已正式实施,近5年内参加过无偿献血者,每次可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截至上月底,广州血液中心已为36位符合条件者办理了可增加入户积分的献血凭证。
广州血液中心主任付涌水透露,广州市献血办和广州血液中心已制定献血凭证办理指南和流程。根据《献血凭证》中的累计献血时间,从办理时间前推5年内的献血记录。每次献血为一次计算,一次性捐献400毫升和1个或2个治疗量机采成分血均为一次计算。办理部门只提供打印献血记录10次以内资料。
《办法》还规定,获广州市委、市政府或广东省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每次积60分,最高不超过120分。按《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每两年一次对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进行表彰奖励,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的献血者获得金奖,由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总后勤部卫生部负责表彰;30次以上的献血者获得银奖,由各省级政府、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负责表彰;20次以上的献血者获得铜奖,由各地市级政府、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负责表彰。据了解,获得上述奖项的献血者,也有助于增加入户积分。
办证提醒
付涌水提醒,《献血凭证》申请者必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本人献血记录的《无偿献血证》等相关资料到《无偿献血证》发证部门由本人签名申办。
由广州血液中心采集血液的无偿献血者,到麓苑路31号市献血办办理,电话:83501265;
由番禺区中心血站采集血液的无偿献血者,到番禺区市桥镇盛泰南路血站大楼番禺区中心血站办理,电话:34616322;
由广州血液中心花都血站采集血液的无偿献血者,到花都区新华镇三东大道东河畔东路2号花都区血站办理,电话:86960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