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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是个“醋坛子” 小老板怕“绯闻”被敲3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2日07:18  南京晨报

  晨报讯开超市的小老板陈力平因为生意原因经常和业务伙伴林红在一起,恰巧他的老婆爱吃醋,这个弱点被邻居赵强抓住了,他以制造“绯闻”相威胁,要走陈力平近三万块钱。

  赵强今年三十多岁,初中毕业后就一直在社会上瞎混,到现在也没个正当工作,也没成家。多年在外,赵强还有赌博的嗜好。今年4月初的一天,赵强跟几个朋友在棋牌室玩了整整一天,输掉了从家里偷偷拿来的一千多块钱。

  傍晚时分,赵强垂头丧气往家走,在一家饭店前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邻居陈力平。跟陈力平对坐的是个三十多岁的女子,打扮不俗。两个人有说有笑,甚至中间还说起了“悄悄话”。赵强感到很好奇,因为陈力平的老婆是个醋坛子,这个他们这些做邻居的都知道,按说陈力平没这么大胆子玩婚外情。因为好奇的原因,陈力平悄悄观察了两三分钟后离开了。

  “陈力平怕他老婆,要是我说他在外面交女朋友的话,他肯定吃不消!”到家后,赵强突然想到了一个讹钱的招数,他要用这招去跟开超市的陈力平弄点钱。第二天一大早,趁着陈力平刚出家门的机会,赵强跟了上去,开口就跟陈力平要7000块钱。“不给也行,不给钱我就把你们的事告诉你老婆!”“那是我的业务伙伴,不是你想的那样!”尽管陈力平一再解释,赵强还是以制造“绯闻”相威胁。陈力平害怕老婆知道后闹出点什么事来,考虑再三以后只能乖乖给了赵强7000块钱。赵强拿着钱很快就花光了,他又提出跟陈力平要点钱。先后三次,陈力平一共被赵强讹去近三万块钱。今年5月底,赵强再次跟陈力平要钱时,他只得报警求助。事后,赵强因为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日,六合区法院对赵强一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赵强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其亲属事后代其偿还了陈力平的损失,酌情可以轻判。据此,法院判处赵强有期徒刑二年。(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陆研 钱鸣/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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