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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财务“出错”要扣拆迁安置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2日09:47  生活新报

  房屋被拆半年后,开发商所支付的拆迁安置费已经到了村里的账上,可官渡区双凤社区螺蛳墩村的15户村民近日却接到通知,到账的拆迁安置费要被村里扣掉一部分。村里的解释是,当初村里的账目算漏了一部分资金,事实上每户村民还欠村集体7300多元,所以这笔钱要直接从村民的拆迁安置费中扣除。

  村民李宾被拆掉的房子位于康乐茶文化城B区6号。李宾说,他是今年5月在拆迁协议上签的字,他本人对拆迁没有什么异议,但让他感到不满的是,开发商支付的拆迁安置费上周五已经打到了村里的账上,但村里却通知这笔钱要拆迁户承诺先扣除7300元后才能领取。

  李宾说,这15户村民的房子大小都是367平方米,能得到的拆迁安置费为每月15元/平方米,房子被拆半年,每户应拿到3.3万元拆迁安置费,但现在村民要想拿到这笔钱,必须先答应村里扣除7300元。村民田昆玲说,当初村民建房时,每户村民出资11万元,康乐茶文化城垫支8.4万元,另外一部分则由江苏的一家建筑公司垫付。其中,康乐茶文化城垫支的8.4万元以租金的方式收回,即康乐茶文化城以每年租金4.2万元租用村民的房子,租期两年,后来村里把租金降为3万元/年。“但降价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田昆玲和李宾同时表示,他们都没有在这个租赁合同上签字。

  螺蛳墩村原建房小组负责财务工作的杨忠昨日下午解释,村里和康乐茶城第一次签订租赁合同大约是在2008年6月,当时确实是以每户4.2万元/年的租金出租村民房屋,后来为了吸引更多商户入驻,便把租金降为了3万元/年,租期为2009年10月17日至2010年5月24日,但后来因为村里账务结算时疏忽,还按4.2万元/年的价格计算,导致了后期的账目有缺漏,于是便趁这次发放拆迁安置费的时机,把原来的账目缺漏补上。

  螺蛳墩村村长张勇表示,村里从村民拆迁安置费上扣除原来的账目漏洞并没有什么不妥:“因为这些钱确实应该补回来,否则将来很可能会成为坏账。”但在村民看来,拆迁安置费属于专款专用,是开发商直接付给村民的,不能随意扣除。目前,双方仍在僵持当中。

  生活新报 记者 赵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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