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近日,国务院对黑龙江省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调查报告做出批复,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依照有关规定,对新兴煤矿矿长岳超胜等12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对龙煤矿业控股集团董事长、龙煤股份公司董事长高崇等28名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
2009年11月21日,龙煤股份公司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引发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8人死亡,1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614万元。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相关企业和有关部门对这起事故的责任。新兴煤矿及其上级单位鹤岗分公司、龙煤股份公司不执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停产指令,违法生产;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及鹤滨监察分局未认真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同时,责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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