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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问责市长只是一个传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2日14:00  新闻晚报

  □杨于泽

  近日,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王进文因山东潍坊家中房屋被强拆,而致信潍坊市长许立全,对野蛮拆迁提出质疑。公开信公开后,潍坊市领导给予重视,要求区委区政府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潍城区委副书记王兆辉已经赴京,目前正与王进文当面沟通。有媒体在报道此事时,称清华博士“问责市长”。

  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向市长发出公开信,引起市领导重视,区委副书记“亲自”赴京沟通,这倒不假,但称博士问责市长,就言过其实了。看清华博士公开信,题目叫《法学博士清华大学王进文致工学博士潍坊市长许立全先生有关拆迁问题的公开信》,种种说法无非是要引起舆论关注,形成舆论压力,最终解决自家碰到的一点麻烦事,哪有半点问责的意思?

  现阶段,官自官,民自民,一名法学博士是没法问责市长的,关于此点,法学博士是有自知之明的。王进文老家拆迁时,村民没看见相关立项、批文、资质证明等手续,按照法学博士的专业眼光,拆迁行为完全是非法的。但在公开信中,王进文向市长表态说:“我欢迎发展,欢迎城市化,欢迎拆迁。这个‘我’,也可以置换成‘我们’。 ”法学博士自己陪着笑脸不说,还未经许可,把“我们”也拉去陪笑。这是一种息事宁人的做法,有着讨好的态度,而非向民选官员问责。

  在现代民主政治中,政府首长是民选的,其权力来自人民,他的施政必须对人民负责。如有必要,民意代表可以对他进行质询,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以表达对他的不满,甚至向民意机关提出不信任动议。从民众这一方来说,发展固然是我所求,但方法还得讲究,不可损害公民权利。拆迁不经权利人同意,根本就不该实施,何谈欢迎?不图苟活,直陈民意,那才是“问责”之意。

  不久前,复旦博士生孟建伟老父在政府强拆中丧命,凭着“复旦博士”的招牌,引起当地领导的重视。在很多老百姓看来,博士意味着多大的面子啊。不难想像,这两个维权故事会让很多人因此懂得:家里出个博士,维权有了“武器”;家里如果没个博士,房子被拆没人理。但说穿了,领导回应清华法学博士的公开信,不过是优待知识分子,与“问责政治”无关,与权利无关。古时候,不管富人穷人,只要你通过科举考个功名,官府就会给予优待,你就在身份上与老百姓有所不同。比如考上秀才,可以免赋役,见县令不跪;考取举人,送金送银送房子的就上门来了。但秀才举人有的特权,其他人却没有。地方领导找清华法学博士沟通,充其量是一种礼贤下士,法学博士不过是享受了一次礼遇,他人无理由分享。

  一个强调“依法依规”的地方政府,碰到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是一次奇异的遭遇。官员上门沟通了,但清华法学博士还是什么都没得到,想拆的房子已拆,将来要拆的房子将来还要拆。既没有催生一部法律,也未产生一个维权案例,市长也没有从中明白更多道理。一位清华法学博士,能做的就是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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