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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商贸委原副主任周国福受贿被判10年

  在11月23日召开的南昌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上,《关于给予周国福行政开除处分的请示》获通过。周国福2001年2月任南昌市郊区(现青山湖区)塘山镇党委书记、镇长,同年12月任南昌市郊区罗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3年9月任青山湖区京东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07年3月任南昌市商业贸易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今年9月17日,南昌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周国福有期徒刑10年。据资料显示,周国福受贿29万元,均发生在其任职塘山镇、罗家镇、京东镇期间。

  透露工程标底后受贿8万元

  据资料显示,2001年11月,南昌市郊区(2002年6月改名青山湖区)塘山镇对罗万村工业小区土方工程公开招标,并成立了以镇长周国福为组长的招标小组。

  时任郊区纪委书记的涂某得知罗万村工业小区土方工程后,便与其堂弟涂某某商量两人合伙承接该工程,由涂某某出面竞标,涂某则负责向有关人员打招呼承接工程。之后,涂某打电话给周国福,要周国福帮忙让其堂弟涂某某中标,周国福答应会想办法。

  同年12月上旬的一天,在该工程投标前夕,周国福将该工程的标底和竞标报价告诉了涂某,涂某又将此标底和竞标报价告诉了其堂弟。在该工程竞标中,涂某某中得此标。涂某某将该工程中标情况告诉了涂某,并与罗万村签订了罗万村工业园填土方工程的合同,合同金额240余万元。该工程竣工后,工程款已全部结清,涂某与涂某某共获利润约60万元。

  在涂某某收到该工程的全部工程款后,为感谢周国福在他们投标的过程中帮忙,涂某某按涂某的要求,在罗家镇镇政府办公室将用报纸包好的8万元送给周国福,其收下后用于日常开支。

  建议修改协议收感谢费10万元

  2003年下半年,京东镇何兴村委会与个体建筑商周某商谈开发何兴村农民公寓。

  经过商谈,何兴村与周某共同草拟了一个合作开发何兴村农民公寓的协议,协议规定,何兴村与周某以合作开发的形式建设何兴村农民公寓,农民公寓建成后,何兴村分得农民公寓的30%,周某得70%。

  由于何兴村建设农民公寓的立项必须获得京东镇的同意,何兴村支部书记何某让何兴村主任魏某与周某一起到京东镇政府,将协议草案拿给时任京东镇党委书记的周国福看。周国福看后表示,协议里明确合作开发农民公寓并写明三七分成的条款不太好,如果报到规建局去不好审批,建议修改协议。二人听取了周国福的建议,将原来合作开发形式改为由周某作为总承包商承办何兴村农民公寓的建设工程。

  2004年5月,周国福主持召开京东镇党政联席会议,将何兴村建设农民公寓的事项提交会议讨论,并获得了通过。

  2005年,何兴村将农民公寓建设工程拿到南昌市招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周某挂靠在南昌某建筑公司名下,以该公司的名义中得何兴村农民公寓建设工程。为了感谢周国福的帮助,2006年上半年的一天晚上,周某将事先用袋子装好的10万元送给了周国福。

  “三节”前在办公室收受5万元

  2004年,青山湖区选择南昌市四龙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饶某在京东镇桃湖村的一块地建设农民公寓安置村民,并同意让饶某来建设桃湖村农民公寓。之后,饶某与京东旅游开发区和京东镇政府商定,桃湖农民公寓建好后,饶某拿出2万平方米的住房以及一部分车库来安置村民,其余建筑归饶某所有,但没签协议。不久,饶某觉得按照上述意见分成可能亏本,于是找到时任京东镇党委书记的周国福,希望他能和上级领导协调,少拿出一些面积用于安置村民。经过周国福的协调,饶某提出的分成协议得到同意,即公寓建好后拿出2万平方米用于安置村民,其余面积全部归饶某所有,并在之后签了协议。为了感谢周国福对桃湖公寓建设的支持,同时也为了与周国福搞好关系,以继续得到更多的关照,2005年至2007年“三节”前几天,饶某分六次在京东镇政府周国福办公室共送给周国福5万元。

  提拔副科安排工作大肆捞好处

  2005年下半年的一天晚上,京东镇司法所所长徐某到周国福的家里,请周国福帮忙提拔为副科级,周国福答应帮忙,徐某离开时将事先用信封装好的2万元送给周国福。同年10月,青山湖区组织部考察组到京东镇考察干部,周国福表示希望徐某能得到提拔重用,后徐某顺利通过考察,并于同年11月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

  2006年上半年的一天晚上,京东镇民政所所长胡某到周国福的家里,请他帮忙提拔为副科级。离开时,胡某将2万元放在茶几上,周国福推辞不掉收下了。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周国福执意要胡某把2万元钱拿回去,最后胡某把2万元钱拿回去了。过了一个多月后,胡某交给周国福的妻子李某一个袋子,里面有2万元钱,请李某帮忙转交给周国福,周国福收下了。后因周国福调离京东镇到南昌市商贸委工作,周国福未能帮忙将胡某提拔为副科级。

  2005年下半年的一天,京东镇梁万村委会主任梁某到周国福的办公室,请周国福帮忙将其侄子梁某某安排到京东镇环卫所工作,周国福答应帮忙。后来在周国福主持召开的一次京东镇党政联席会上,周国福提议将梁某某安排到京东镇环卫所工作并担任党支部委员,获得了会议的通过。梁某某到环卫所工作后不久,周国福到梁万村工作路过梁某家,梁某为了感谢周国福的帮忙,送给周国福2万元。

  不出钱买房子赚取差价10万元

  京东镇何兴村农民公寓完工后,2007年下半年的一天,为感谢周国福(2007年3月调到南昌市商贸委工作)对何兴村农民公寓建设的支持,何兴村支部书记何某打电话给周国福,表示何兴村愿以每平方米1800元(当时市场价2000元每平方米左右)的价格卖一套农民公寓给周国福,并说如果要,可以和周某联系。

  周国福便与周某联系,表示不愿购买。周某对周国福说该公寓市场价为每平方米2600元左右,何兴村以1800元的价格卖给他很便宜,并表示他会帮周国福将房子以市场价格卖掉,然后将差价给周国福,周国福同意了。周某将房子卖掉后,在周国福家楼下将房子差价10万元送给周国福。

  文/记者邹文彪 实习生黄晓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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