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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入狱服刑 台检方:最直接最有效的法治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2日20:10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2月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因龙潭案、陈敏熏买官案被判刑定谳,今天(2日)下午入狱服刑。负责执行的台湾“高检署”检察官钱汉良指出,陈水扁涉案入狱,是台湾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法治教育。

  台湾“高检署”昨天收到台湾“最高法院”的判决书及卷证后,钱汉良与执行科同仁加班影印、整理相关数据。为了戒护安全,台湾“高检署”原本计划避开群众聚集的时间移监,但考虑收容人权益及避免“夜长梦多”,仍于下午执行相关程序。

  另外,与本案有关的定谳罚金、没收、追缴,以及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前竹科管理局长李界木、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等同案被告判刑确定部分,台湾“高检署”下午发交台北地检署执行。

  台检方指出,台北地检署执行检察官清查卷证后,最快下周将吴淑珍、李界木部分嘱托高雄地检署、宜兰地检署执行,同时向台湾“高等法院”订定合并执行刑度。

  至于追缴犯罪所得方面,检方在侦审期间已扣得美金927万9950.22元,将予以没收,并连带追缴未扣案的犯罪所得,约美金270万49.78元;罚金部分,台湾“最高法院”判决陈水扁、吴淑珍夫妇总计须并科罚金新台币3亿1000万元。

  台检方表示,执行检察官将清查陈水扁、吴淑珍夫妇的财产状况,询问2人是否愿主动缴交相关款项,再进行没收程序。据了解,台检方特侦组目前查扣的陈水扁家财产,包括“海角7亿”及存款、有价证券、土地、房地产、珠宝等资产,总计价值约新台币13亿余元。(中国台湾网孙金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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