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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证据 被宰客人难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3日00:00  兰州晚报

记者 曾梧桐  稿件来源:

  本报讯 应聘时被莫名其妙地通过串通好的酒吧宰了300多元,轮到谁也难以忍受。那么,作为遭受经济损失和委屈的王先生,究竟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12月2日上午,记者就相关事宜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咨询。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申诉举报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答复,当事人王先生虽然在应聘过程中经济遭受了损失,但是如果他在给酒吧交费后没有索要到有效票据,即使工商或警方前去调查处理,也会无功而返。

  据当事人王先生讲,当时自己担心遭到酒吧人员的围攻,所以在交了300多元钱后没敢索要票据。

  在此,本报提醒求职者,应聘过程中请保存好收费、消费等相关有效票据,以便在遭到损失时通过工商等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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