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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男子丢失公章登报悬赏未果 私刻后公章被送回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3日00:06  亚心网

  亚心网讯(记者 袁伟)不小心将公司的公章丢失,登了几天的悬赏广告都没有线索,无奈之下他只好自己掏钱重新刻了一枚,可过了几天,却有人将公章送回,并索要酬金,如今新的公章已经刻好,面对这丢失的公章,酬金该不该付呢?

  库尔勒市的张杰(化名)几天前,外出办事时,不慎将公司的公章和相关票据弄丢了,这事如果被公司知道,自己肯定会受到严厉地批评。无奈之下,张杰登报声明,说如有拾到归还的,将给予1000元的酬谢。可是登报几天后,一直都没有线索。

  后来,一个朋友提醒张杰,既然登报悬赏没有结果,那么就向公司说明情况,这样还来得及补救。于是张杰向公司汇报了遗失公章的情况,之后公司又申请刻了一枚公章,对于相关的票据也采取了相应的补救措施。

  没想到这一切办理妥当后,一名拾到张杰遗失公章和相关票据的人找来,并要求兑现1000元的酬金,然而现如今丢失物对张杰已经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所以并不同意支付,结果双方争执起来。张杰说:“公司已经知道了此事,章子和票据都已经采取补救措施了,现在却有人找到了丢失的物品,我应该向其支付酬金吗?”

  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星海说:因为刘先生已经登报了,而这种行为属于民法上的悬赏广告,既然拾得者已经按要求将拾得物送交回来了,那么刘先生是应当支付承诺的酬金,不然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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