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新疆试行公务员招录新办法 将照顾少数民族报考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3日00:09  亚心网

  新疆试行公务员招录新办法 将适当照顾少数民族报考者

  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亚心网讯(记者 范琼燕)“自治区录用公务员时,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通过确定专门录用计划、降低分数线等措施予以适当照顾。”12月1日,新疆公布新的《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2001年发布的《自治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同时废止。该办法旨在规范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并与国家新的《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有效衔接。

  新办法规定,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增人计划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报考公务员应具备多项资格条件,包括年龄为18周岁-35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等。几年前,在一些内地城市招公务员竟有“在某篮球比赛中获奖的具体条件”,被网民们笑称为某些人量身定做的职位。新疆此次出台的新办法明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设置。考试总成绩采取按一定比例将笔试、面试成绩合成的方式确定,考试总成绩及排名面向社会发布。

  新闻链接:

  2010年新疆公务员招录启用新专业参考目录

  新疆公务员招录700职位空缺开始拟调剂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