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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追捕“网曝人”缘何屡禁不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3日02:32  燕赵晚报

  巴桂树

  11月23日,宁夏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民警赴甘肃省将在甘肃省图书馆工作的图书馆助理馆员王鹏刑拘。王鹏此前多次发帖举报大学同学马晶晶在公务员招考中作弊,马晶晶父亲系宁夏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母亲系宁夏吴忠市委常委、政协主席。据悉,宁夏吴忠市已决定纠正利通区公安分局跨省刑事拘留王鹏错案,并处理了有关责任人。(12月2日《广州日报》)。

  王鹏是因网曝公权涉嫌私用而遭“跨省追捕”的。实际上,王鹏有网上发言的权利,而且这种发言权是宪法所赋予。

  但颇长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少数官员狭隘偏私的公权私用,当类似王鹏的“深喉”们网曝权力私用时,司法程序便在权力的操控下被一次次驾轻就熟地启动,给举报者扣上危害公共安全罪、诽谤罪等罪名。综观近年来的重庆“彭水诗案”、山西“稷山文案”、河南“孟州书案”、海南“儋州山歌案”、山东“高唐网案”等,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公权力在“给举报者以教训”的扭曲逻辑之下,是怎样展现其涉嫌侵害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一面。

  王鹏是 “深喉”,无疑是我们社会正义所需要的。因为“深喉”发音,是揭露腐败的一记最强音。若我们只是津津乐道于“深喉”发出价值之声,却没有紧跟呵护“深喉”受打击报复的体系构筑,那么,不仅会使“深喉”受打击报复后痛苦不堪,还会从此让正在观望的“深喉”,优选“闭喉自保”的方式。

  公民期待的是,从王帅、王鹏等公民的因言获罪后,掌握着大小公权的众多部门,是否真正的将这样的个案引领至“制度性痛觉”的高端,是否在保障法律赋予公民的言论和批评权方面彰显出积极和真诚的姿态来。只有这样的“痛觉”,才能有效防范新的“王鹏”出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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