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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慈悲能否为最后的“流氓”闪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3日04:29  大河网-河南商报

  ■张若渔(教师)

  27年前的“严打”期间,北京青年牛玉强因为和朋友抢了一顶帽子并打了一架,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处死缓;20年前,身患重病的他被保外就医;6年前,由于超时未归,他的刑期被顺延。他将因流氓罪在监狱里服刑至2020年,而流氓罪在13年前就已经从刑法中删除。牛玉强将成为中国最后一个“流氓”。(12月2日《宁波晚报》)

  刑期该不该被顺延,显然是本案的关键所在。纵观整个案情,新疆石河子监狱存在显然的司法疏失,不能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牛玉强身上。

  我们应该尊重历史,也应该尊重“罪刑法定”的原则,但我们更不应忘记托马斯·阿奎那的那句名言:法律之所以为人所信仰,并不仅仅在于它的威严,更在于它的慈悲心。

  在一个早已没有“流氓罪”的国家,却还有人因此而服重刑,无论如何,都令“罪刑法定”原则产生摇摆。法律的慈悲心,是否应该在牛玉强的身上闪耀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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