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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川宣判20人涉黑案 黑老大被判19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3日05:25  重庆晚报

  本报讯 昨天下午,永川区法院宣判一起20人涉黑案,黑老大被判19年,罚金100万元。其余骨干和团伙成员也分别被判处3年半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8年7月期间,莫中杰先后笼络龙从云、刘勇、陈克等人,有组织地在永川城区和部分乡镇实施开设赌场、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莫中杰为组织、领导者,龙从云、刘勇、陈克为骨干成员,王和应等16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人数较多且相对稳定,成员之间层级清楚。他们聚敛钱财的方式有开设赌场、敲诈勒索他人钱财、围堵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等,并将非法获取的钱财用于组织活动及解决组织成员的日常生活开销。

  记者 罗彬 通讯员 刘远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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