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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吴忠跨省追捕案还不能画上句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3日05:27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本报评论员 高路

  到此,事件似乎应该画上句号了。两位直接责任人已经被免职;之所以跨省抓捕是因为用错了法律、办了错案;被举报人的母亲没有施加任何影响,作弊也是无中生有的事,甚至在当地警方的眼里,被举报人完全是个受害者,他屡屡被人举报,告人诽谤又缺少证据,于是,实在看不下去的利通警方代了劳,一起自诉案变成了公诉案。

  可笑的是,虽然当地作出了处理,但网上的质疑声却未见减少。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这只不过是拔了两个萝卜,真正的大鱼还藏在坑里呢。那么谁才是这水里头的大鱼呢?之前,利通警方曾说,这一行动是通过吴忠市公检法各部门事前联合开会协调讨论,并获得相关领导批示的。那么,是哪个部门的哪个领导参加了协调会,又是获得了哪位领导的批示,这些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这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核心——马晶晶的父母到底有没有对案件施加影响?警方一会否认称绝对没有,一会又称,很多警方人士认识马晶晶的母亲,不排除有情感因素。至于有什么样的情感因素,我们就不得而知了。明知是自诉案,硬给办成公诉案;本来是一起正常的举报,却被定性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一个简单的举报竟引来跨省追捕,甚至不惜安上危害国家利益的罪名,欲除之而后快,这样的果敢决断,要说没有掺杂“法外因素”,是很难想像的。事到如今,既然当地摆出一副虚心接受批评,勇于改正错误的姿态,那么不妨将真相调查得再清楚一点,否则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又如何来正视听。

  为什么固守正义的司法机关会为一些人的私利跑腿?为什么领导动了怒,就可以随意解释法律、随意更改法律的规定?为什么举报本是公民应有的权利,却引来社会公器的无情打击。人们之所以对吴忠跨省追捕案揪住不放,原因就在这里。

  正像昨天的新华时评所指出的那样,“从彭水诗案、稷山文案、王帅帖案到王鹏错案,归根到底,源自一些地方政府违法行政和个别领导干部对司法权力的滥用,使公安司法机关沦为权贵的‘家丁’、维护私利的‘打手’和压制群众意见的‘噤声器’。”

  吴忠跨省追捕案堪称司法权力滥用的一个样本,对这样一个标本进行深入地解剖是有现实意义的。这并不是为了找谁的麻烦,只是想给权力运行装一个报警器,只有对这样的过程进行剖析反思,我们的围观才有意思。如果这些问题都没有答案,跨省追捕案又如何能画上句号呢。

  12月2日零时许,宁夏吴忠市市委、市政府向新华社记者通报,决定纠正利通区公安分局跨省刑事拘留王鹏错案,并处理了有关责任人,利通区公安分局局长何泽祥和政委汪红东被免职。之前,警方否认案件受到了被举报者马晶晶的母亲的影响。宁夏人社厅称作弊系无稽之谈。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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